意外伤害赔偿 – 关于受伤的时间,你真的弄清楚了吗?
人身伤害索赔的追诉期为3年,从造成伤害的事件发生之日开始算。理论上来说,就算3年追诉期已经过了,只要满足特定条件,索赔的人仍然可以去索赔,只是这些满足这些特定条件的门槛非常高。 无论是车祸的CTP理赔和还是WorkCover工伤赔偿,索赔分两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里,索赔的人和保险公司会先尝试通过谈判解决。从提出索赔到举行谈判会议有一套特定的流程需要走。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这个谈判会议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那么索赔的人可以正式在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所以,索赔的第二阶段通常指的就是在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以后的流程。3年追诉期其实指的是在法院启动诉讼程序的期限,而不是启动第一套流程的期限。 前面讲到,这个3年期限从造成伤害的事件发生之日起算,但是判断事件发生的日期却并不总是简单明了的。 造成受伤的事件可以分成两种。一种为单一事件,即发生一次便造成伤害的事件,例如车辆之间的一次碰撞。除了这种单一事件,还有一种叫做长期事件,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多次发生的事业。这种事业的时间跨度可以短至几天,也可以长达好几年。这种事件可以是一样的事情重复性地发生,也可以是不一样的事情一个接一个地发生。 在人身伤害索赔案中,因长期事件造成伤害的案例在工伤赔偿中最常见,例如长年累月从事高强度、重复性劳动的工人。 回到重点,如果伤害是由于长期事件造成的,那么在计算3年追诉期的时候,事件发生的日期到底是哪一天?根据相关法律,事件的发生日期不是开始出现症状的那天,不是第一次看医生的那天,也不是因伤开始休息的那天,而是事件开始发生的第一天。 这么一来,因长期事件受伤的人非常容易错过追诉期。有些人甚至在3年追诉期过了之后才知道自己受了伤。不用担心,这些问题是有解决办法的。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有这方面的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蔡律师获取免费的法律意见。vbr Lawyers是昆士兰的行业领先律所,专攻意外事故伤害索赔,通过位于布里斯班和黄金海岸的3个办公室服务全昆士兰。在昆士兰和v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