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人可以就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这起意外事故可以是车祸、工伤,也可以是医疗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索赔的明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 精神损失费;
  • 经济损失(过去的和未来的收入损失,包括工资、薪水、奖金、提成、升职加薪的机会、养老金等);
  • 医药费(包括诊费、治疗费、药费、康复费用、交通费等);
  • 如果符合条件,还可计算家人或朋友无偿照顾的时间价值;
  • 如果符合条件,还可计算索赔产生的部分法律费用。

在赔偿金构成中,经济损失通常占绝大部分。经济损失指的是即伤害对工作或赚钱能力造成的影响。如果受伤的人没有经济损失,特别是比较轻微的伤害,他们能够获得的赔偿金将会非常有限,甚至不值得去花时间和精力去索赔。

按照规定,如果受伤的人要索赔经济损失,他们必须提供报税记录。这些记录的时间跨度从意外事故之日的3年前开始。举个例子,如果意外事故发生在2025年1月1号,这些记录必须从2022财年开始。

为什么要提供报税记录?在计算经济损失前,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计算的标准。这个标准通常为受伤的人在受伤前的收入水平,而最能直接证明这个水平的便是报税记录。

当然了,现金收入也是可以的。如果收入为现金,那受伤的人则必须提供银行账单,同样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的3年前开始。如果现金没存银行怎么办?只要受伤的人能够现金来往的证据也是可以的。这些证据包括收据、支付现金的人的证词、目击证人、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很多人认为现金收入不合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现金收入是完全合法的。不合法的地方在于收了现金但没有报税。所以,只要受伤的人愿意补报税,现金收入完全不是问题。更担心现金被发现的并不应该是收现金的工人,应该是用现金发工资的雇主,特别是主用现金发工资来逃避支付养老金和周末加班费的雇主。

如果受伤的人不愿意补报税,那么诚信度将会大打折扣。诚信度大打折扣意味着受伤的人的证词将很难被接受,特别是一些针对症状的主观上的描述。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人能够获得的赔偿金几乎微乎其微。

对经营生意或公司的人来说,个人的报税记录并不能完整的展示工作或赚钱能力,因为他们通常能够通过各种生意或公司架构来达到减少因纳税收入的目的。所以,如果受伤的人经营生意或者公司,他们还必须提供公司的报税记录、利润报表、每个季度的经营活动报表 (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 和雇员的工资册 (Payroll)。这些记录的时间跨度同样需要从意外事故发生前3年开始。

最后,除了报税记录以外,在意外伤害索赔中其它也很关键的记录还包括了在Centrelink申请各类福利和补助的记录以及医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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